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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.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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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績單、在學證明申請
請家長填寫申請單,送至教務處,或寄到註冊組信箱
學生證補發申請
遺失學生證聲明書、國中小學生證申請單
彈性評量申請
為協助學生因故不能參加全部科目或部分科目之課程,循正常請假程序報經學校核准假者,學校得審酌其請假事由後,准予採其他方式評量之。
本校學生除病假及其他特殊事件外因故需請假2週以上,應於請假日前5個工作日完成申請。經導師協助後,擬訂「學生評量彈性調整計畫申請表」(附件),經各科目授課教師同意,行政會議討論審議後,陳校長核可後施行。
申請流程(應於請假日前5個工作日完成申請)
1.至學生事務處完成請假手續。
2.請家長及導師協同確認學生請假期間內所有主、副課程授課老師成績彈性調整評量方式。
3.學生依各科教師評量彈性調整方式完成繳交,以取得該科成績。
4.若學生未在期限內完成申請,該科目成績則依課程原定評分標準給予評量分數。